沅陵检警联合对旅馆业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
2022-05-30 08:54:2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冯琼 杨相成 | 点击量:9376         
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冯琼 杨相成)为深入推进“利剑护蕾”专项行动,进一步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,5月26日,沅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官庄派出所对官庄镇辖区内的宾馆进行督查,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敏、第五检察部主任蔡本杰、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琼等人参与。

此次督查行动,重点督查曾因未落实“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”而被处罚过的宾馆,查看是否已经整改到位。经过与经营者、前台人员的沟通、了解,查看了宾馆入住登记记录,发现经营者及工作人员已经在公安机关的组织下学习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了解了强制报告义务,并落实入住实名登记制度。通过此次督查,检察机关再次与经营者面对面进行交谈,着重强调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后果,并再次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宣传。

检察官提醒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:旅馆、宾馆、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,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,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、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;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,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。

责编:周玉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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